東南網12月12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曾轟動全台的“貸款臺鐵火車性愛趴”一案,11日“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定,主辦人蔡育林被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刑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臺鐵性愛趴蔡姓主嫌精心設計情節內容,上演“1女戰18男”性愛趴,不但安排女服務生,甚至還有負責維持秩序的男糾察隊。據到案者供稱,一開始沒人巴里島敢動手,但蔡嫌示範對女主角“小雨(化名)”上下其手後氣氛火熱,不但多名男客蜂擁而上,就連擔任糾察隊的廖姓男子也“凍未條”,搶著和小雨發生性關係。
  但事件爆發後,外界才知道小雨竟只有17歲,但身高代償近170公分,上圍傲人、外表成熟,不像是未成年少女,而且“小雨”應徵女主角時,向蔡嫌謊稱已滿19歲,加上做OL打扮的她,實難苛責,最後給予18人不起訴處分,但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每人各裁處1500元新臺幣罰鍰。
  今天“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定,主辦人蔡育林被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刑景觀設計6個月有期徒刑,另外的2名女助理及3名男糾察員,因沒有拿報酬,均獲判無罪,全案定讞。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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