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網海口4月22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劉麥)一名房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和一名煙草公司會計編造賠付青苗費、繳納稅金等謊言,偽造虛假文件,並以支付高額利息為誘惑,以“借款”名義先後騙取18名被害人數千萬元。4月22日,南海網記者獲悉,海口中院依法審理了該起詐騙案,法庭將擇日宣判。
  蔡某行,男,1961年出生,原海口盛行房地產開發(香港)有限公司總經理;被告人鄭某,女,1962年出生,原中國煙草總公司海南省公司財物管理處會計。
  找人冒充公安廳隊長 詐騙被害人3000多萬元
  2010年7月份,蔡某行、鄭某認識了被害人趙某隆。蔡某行、鄭某向趙某隆出示澄邁縣盈濱半島100.01畝地的土地證文件,以盤活該100.01畝土地為由,以賠償青苗費、疏通關係費等為藉口,騙取了趙某隆的信任。
  隨後趙某隆截止到2011年10月份,多次通過現金支付或銀行轉帳的方式共將2000餘萬元款項借給了蔡某行。經趙某隆多次促還款項,蔡某行均以該塊土地的土地證未辦理下來為由,一直未將款項還給趙某隆。
  2012年6月份左右,蔡某行將被告人鐘某介紹給趙某隆認識,鐘某自稱是海南省公安廳緝私處的大隊長,謊稱在蔡某行處也投資了1000多萬元,該土地的確權手續由其親自辦理,並稱有其警察的身份在,不必擔心蔡某行跑了不還錢。趙某隆在相信了鐘某的警察身份後,決定繼續與蔡某行合作,隨後蔡某行以盤活該100.01畝土地確權手續需要資金為由,先後以疏通關係費、接待澄邁國土局人員費用的方式騙取趙某隆錢款,共造成被害人趙某隆損失3451萬元。
  2012年1月,三人以類似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吳某寧共232.5萬元。
  偽造政府文件 騙取“疏通費”百萬元
  2012年3月初,蔡某行、鄭某以要折除其在澄邁縣盈濱半島的100.01畝土地上的違章建築為由向被害人符某鵬藉資金,符某鵬信以為真,便將8萬元現金拿到蔡某行家中借給了蔡某行。
  幾天后,蔡某行再次找到符某鵬,稱要著手開始補辦該塊土地相關手續,想借款30萬元作為疏通關係的費用。符某鵬同意後,通過工商銀行卡轉了20萬元到蔡某行兒子名下,從農業銀行卡轉了10萬元到蔡某行提供的農業銀行卡中。
  2012年6月初,蔡某行向符某鵬出示了其偽造的政府文件,要求符某鵬借其100萬元給其跟澄邁縣國土局相關領導疏通關係。符某鵬信以為真後,於6月8日轉了52萬元給蔡某行提供的農業銀行卡,通過工商銀行卡轉了38萬元給蔡某行提供的工商銀行卡。
  2012年10月份,蔡某行再次找到符某鵬,稱該地土地證還需要海南省國土廳的批准,希望符某鵬能繼續藉資金給其疏通關係,並答應在其將該土地證辦好,把地賣了賺到錢後會連本帶利給符某鵬還錢。期間,蔡某行還給符某鵬看了一份“關於恢復《法人營業執照》的申請報告”,符某鵬便信以為真了,隨後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向蔡某行提供的銀行帳戶中多次匯款,共匯款106萬元。之後,符某鵬多次要求蔡某行歸還欠款,蔡某行均以土地確權手續未辦理下來為由不予還款,共造成被害人符某鵬損失234萬元。
  公訴機關:詐騙數額巨大應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起訴指控,自2010年起,蔡某行和鄭某二人以要盤活海口盛行房地產開發(香港)有限公司名下位於澄邁縣盈濱半島的100.01畝土地為由,編造了各種藉口,並以支付5%-10%的高額月利息為誘惑,以“借款”等名義大肆從被害人趙某隆、符某鵬、吳某寧等18人處騙取錢財。事實上,所謂的盛行房地產公司已於2006年1月12日被吊銷,而那100多畝土地也已於2003年被澄邁縣政府收回,現為其他房產公司所有。
  蔡某行涉嫌詐騙金額合計為5100.8442萬元,被告人鄭某涉嫌詐騙金額合計為4647.8442萬元。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蔡某行、鄭某的行為均已觸犯刑法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鐘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其行為已觸犯刑法規定,應當以招搖撞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庭將擇日宣判。  (原標題:海口一房產經理與煙草公司會計詐騙18人數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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