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0月20日電 (索有為 範貞 唐紅娟)“只需20%-30%手續費,辦信用卡取錢不用還。”廣東省清遠市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村民尹某一年多前從鄰村人得知有此“好事”。今年9月,當他因透支信用卡未還款被起訴時方知是騙局。
  廣東省高級法院20日通報,連山法院兩個月來受理了19宗中國農業銀行清遠支行起訴的信用卡惡意透支糾紛,被告均為農民。
  據瞭解,尹某是一名地道的農民,靠種田和打散工為主要經濟來源,本不符合信用卡申辦條件。2013年5月,尹某賭博輸了錢,家裡建房急等用錢,找到鄰村有個叫“司通”的中介辦卡拿錢並將身份證交給他。中介虛構了尹某在縣城勝利小區有一套價值30萬的商品房等收入狀況,幫其辦理了一張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尹某用信用卡套取了1.5萬元,按約定付中介2%的手續費3000元,並每月給200至450元手續費。從停付手續費當月開始,尹某手機每個月都定期收到銀行發來還款通知短信,數額越來越大。
  2014年9月底的一天,尹某收到了連山法院傳票,他因透支信用卡未還款被銀行起訴了。尹某套現的1.5萬元此時加利息及滯納金已變成欠銀行透支款1.86萬餘元。鄰村村民覃某套現1萬元,實際拿到手只有8000元,最終也是因為透支信用卡未還款成了被告。
  法庭調查時,覃某告訴法官他此前已經把1萬元交給中介去還款,但一直沒收到銀行的還款通知。根據銀行提供的流水記錄顯示,覃某的信用卡是有一次還款10000元的記錄,然而在次日就已被消費,他的賬戶所欠的金額本金仍為1萬元。尹某覃某名下的信用卡其實一直都在中介手裡,他們只是剛開始時拿了現金。
  在法官主持下,當天開庭的尹某和覃某與銀行達成了調解協議,每月定額還款,一年內還清並註銷信用卡。
  根據承辦法官介紹,在19起案件中,有7名被告是“查無此人”,法院只能公告送達。有的當事人因為上當受騙,本來已將錢交由中介還款,但中介不僅不將錢還銀行,還攜款逃離。尹某庭審結束說,他們村子和鄰村的很多農民都這樣“套現”,覺得“這些錢是不用還的”。
  連山法院為此發出司法建議,建議金融機構加強信用卡發放、使用中的審核和監管,加強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真實性的實質審核,特別是跨區域發放信用卡的監管,規範業務的辦理,及時採取合法手段打擊非法中介開展的非法行為。(完)  (原標題:中介捏造“辦信用卡取錢不用還” 多名農民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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