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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6月13日電(記者 陳煒偉)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日前批准發佈了《高標準農田建設 通則》(GB/T30600-2014)國家標準,標准將於2014年6月25日正式實施。這是記者從國家標準委等部門13日舉行的媒體通氣會上瞭解到的。
      《通則》明確,高標準農田的田間基礎設施占地率不高於8%;田間道路通達度不低於90%;農田防護面積不低於90%;田間基礎設施的使用年限不低於15年;建成後耕地質量等別應達到所在縣同等自然條件下耕地的較高等別,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應有顯著提高。
      據瞭解,高標準農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連片、設施完善、農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態良好、抗災能力乾與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旱澇保收、高產穩產、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的耕地—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對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業現代化具有重要作用。去年,國務院批覆的《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提出,到2020年,建成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的高標準農田8億畝。
      國家標準委副主任於欣麗介紹,目前相關部門圍繞各自行業需求制定了行業標準,許多地方也制定了地方標準,但建設標準參差不齊、難以統一考核評價的問題比較突出。此次發佈的《通則》是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的核心和基礎,對於實現全國技術標準的統一,解決高標準農田“建什麼、怎麼建”的問題,實現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上下結合、相互銜接具有重要作用。
      據介紹,《通則》由國土資源部會同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局、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等部門共同編製。《通則》圍繞高標準農田建設目標主要涉及的田、土、水、路、林、電、技、管等八個方面,規定了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基本要求。
      於欣麗說,下一步,各部門將共同做好《通則》的宣貫和培訓,並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規範》的國家標準制定工作,對高標準農田建設與利用評價“首”、“尾”兩個關鍵環節進行規範。  (原標題:《高標準農田建設 通則》國家標準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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